
我司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工作保驾护航
作者:市场部 刘传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家定点农药生产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10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有员工700多人,占地面积32万多平方米,总资产16.57亿元,净资产15.61亿元。公司设备精良、自动化程度高,以合成农药、农药中间体为主,同时生产多种剂型制剂,现已具备年产万吨原药和数万吨制剂的生产能力。公司管理严格,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被农业部评为“全国诚信守法企业”,被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14年被评为“AAA级”资信企业。公司始终坚持“客户至上、诚信为本、卓越创新、科学发展”的宗旨,热诚希望与国内外客商开展信息交流、技术合作和贸易往来,共同促进中国农用化学工业的发展。
2012年我司在美国专利商标网中监测到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美国注册商标“长青(该商标为国内驰名商标)”存在无效风险。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法第八条条款,注册商标须在自注册日起第五至六年间递交使用证据方及使用声明,该注册商标方能继续有效,至到第10年续展。若超过期限仍未递交使用证据及声明,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对商标进行无效裁定。我司于9月份受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处理美国商标提交使用证据及声明事宜。通过与知识产权相关负责人沟通与探讨,结合国际市场及江苏长青公司自己的情况,我司专业团队精心策划给出合理国际保护方案,并从九月开始实施,竭诚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2012年我司在美国专利商标网中监测到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美国注册商标“长青(该商标为国内驰名商标)”存在无效风险。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法第八条条款,注册商标须在自注册日起第五至六年间递交使用证据方及使用声明,该注册商标方能继续有效,至到第10年续展。若超过期限仍未递交使用证据及声明,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对商标进行无效裁定。我司于9月份受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处理美国商标提交使用证据及声明事宜。通过与知识产权相关负责人沟通与探讨,结合国际市场及江苏长青公司自己的情况,我司专业团队精心策划给出合理国际保护方案,并从九月开始实施,竭诚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