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沃尔森代理“人人乐”商标获得驰名商标认定
作者:何亚辉
2012年12月,沃尔森代理客户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12年5月14核准注册的第9398732号“人人乐美发超市”商标提出争议裁定申请,并请求认定申请人注册在第35类上的第1433811号“人人乐REN REN LE 及图”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作者:何亚辉
近期我司收到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书,认定第35类服务项目上的第1433811号“人人乐REN REN LE 及图”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申请人成立于1996年4月,主营业务为大卖场、综合超市和百货的连锁经营,全国连锁店的数量和营业额连年高速增长,遍布全国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位居行业前列。其注册在第35类“推销(替他人)”服务上的商标“人人乐REN REN LE 及图”通过多年的使用和广泛宣传,也已在业内外相关公众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达到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达到“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法律应该给予更大力度的保护。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秉承“立足深圳、扎根广东、面向全国”的发展战略,以“关爱生活,服务社区”为经营理念,以“拼搏、敬业、团队、创新”为企业精神,努力践行“为顾客提供整洁的环境、优质的商品、实惠的价格、快捷的服务——我们始终如一”的价值理念,致力于创建企业、员工、供应商和谐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并成长为全国优秀的大型现代零售企业集团和民族商业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