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提纲)
一、现行法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机制
1、著作权及利益平衡、条例的相关规定
2、避风港制度及通知删除规则介绍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
1、立法背景
2、主要内容
1)利益平衡原则
2)信息网络界定
3)直接侵权
4)间接侵权
5)过错的认定
6)通知删除规则适用
7)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
8)新旧司法解释的衔接
三、典型信息网络著作权案件介绍
1、公证取证
2、链接
3、信息存储空间
王艳芳简历
1996年进入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工作,现任第四合议庭审判员,从事各种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工作。期间获美国天普大学、英国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曾到德国马普研究所、美国斯坦福大学、华盛顿大学研修知识产权。工作期间,担任了《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做好涉及网吧著作权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参与了《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多个商标领域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承办了多起全国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如“长城”葡萄酒商标案件、“鳄鱼”商标案件、“散列通”、“散利痛”系列商标案件、“北大方正公司计算机中文字库”著作权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