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宇春:为什么告我?
重庆雨迷家工贸有限公司(下称雨迷家公司)诉湖南电视台、上海天娱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天娱公司)、北京红马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红马公司)、北京红马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下称重庆红马公司)及北京李宇春艺术工作室侵犯其“WHY ME歪蜜”商标一案(本报曾于2013年7月10日第九版进行相关报道)日前有了新进展,2月18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缘起:歌曲名与商标“撞车”
李宇春,2005年“超级女声”冠军,凭借其阳光、亲和的形象受到了不少年轻人的青睐,这个两次登上美国《时代周刊》(亚洲版)并获评“亚洲英雄”和“中国流行文化代表”的女歌手已经成为一个流行符号,被不少粉丝誉为“青春领袖”。
2006年3月10日,李宇春在成都以不卖票、不插电音乐会的形式举办了出道后的第一场个人演唱会,并取名为“2006成都Why Me 音乐会”。这也是李宇春第一次在演唱会上使用“whyme”名称。此后,2007年北京、2008年上海……几乎每年,李宇春都举办了名为“whyme”的演唱会,“whyme”也逐渐成为了李宇春的演唱会品牌。
2009年,李宇春发行了单曲《whyme》,朗朗上口的旋律充满了正能量,歌曲中张扬年轻和创意的歌词更是让这首歌在当年众多歌曲中脱颖而出,一举摘得2009年“第九届全球华语歌曲排行榜”冠军单曲殊荣。
雨迷家公司于2010年9月7日在组织表演、娱乐、票务代理(娱乐)等服务项目上注册了第6581874 号“WHY ME歪蜜”商标。2013年2月,雨迷家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雨迷家公司认为,由于五被告在“李宇春2011武汉演唱会”“李宇春2012深圳演唱会”的票面和视频网站上均大量使用了“WHY ME”标志,该标志与其已经注册的第6581874号“WHY ME歪蜜”商标的英文部分完全相同,其行为构成了对雨迷家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请求法院认定湖南电视台、天娱公司、北京李宇春艺术工作室构成商标侵权,红马公司、重庆红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请求判令五被告立即停止在媒体上以宣传形式进行的侵权行为;支付因商标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260万元,同时承担诉讼费用。
天娱:提中止不承认侵权
记者通过查询中国商标网了解到,截至目前,天娱公司共申请注册278件商标,其中包括13件“WHY ME CHRIS LEE”商标,涵盖类别也包括第9类唱片、第14类贵金属、第25类服装和第41类安排和组织音乐会等,申请时间均为2008年12月。而雨迷家公司截至目前共申请注册22件商标,除本案中的第6581874号“WHY ME歪蜜”商标外,其还于2012年7月在第41类组织表演(演出)等类别上申请注册了“WHY ME”商标,该商标已于2013年12月被核准注册。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名为“WHYME”商标申请共有8件,类别也从第3类至第42类不等,已有两件“WHYME”商标处于无效状态。
对于雨迷家公司的侵权指控,包括天娱公司在内的五被告均予以否认。重庆五中院受理该案后,将该案移交给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管辖。在答辩期间,天娱公司就该案提起管辖权异议。随后,重庆渝中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了天娱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天娱公司认为其自2006年开始就将“WHYME”作为李宇春个人演唱会的品牌予以使用,自使用以来,先后在成都、北京、上海等地举办了多场演唱会,成功塑造了“WHYME”的演唱会品牌,可以说天娱公司对“WHYME”商标的使用属于使用在先且极具影响力。雨迷家公司在2010年9月注册“WHY ME歪蜜”商标的行为属于恶意抢注。
此外,天娱公司还认为,其已就本案涉案商标提起了商标争议。“本案的侵权法律事实是否能够认定的前提是雨迷家公司‘WHY ME歪蜜’商标是否合法有效,因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对‘WHY ME歪蜜’商标的合法性审查是决定雨迷家公司诉天娱公司等被告商标侵权案件构成与否的前提条件,其裁决结果对本案的认定有直接影响。故本案应以商评委对雨迷家公司的商标合法有效性作出裁定后再行审理为宜。”天娱公司在提交给法院的《中止审理申请书》中写到。
据了解,在庭审后,双方均表示了和解意向。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