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沃尔森代理浙江兰花实业有限公司取得香港商标反对案件的胜利
作者:邱慧
浙江兰花实业有限公司创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水暖洁具的生产加工业务,截至2010年,其销售总额已达到6600万人民币。旗下“兰花”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10年,浙江兰花实业有限公司发现申请人姚某在第11类“卫生设备用水管”等产品上申请了“兰花”商标,并于2010年9月3日在香港知识产权署公布公告,遂委托北京沃尔森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提起商标反对申请。
接受委托后,我所香港律师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取证,收集证据,发现申请人姚某的父亲为浙江兰花实业有限公司的长期经销商,且申请人所使用的地址亦与经销商地址相符; 申请人姚某的父亲(经销商)于2006年开始售卖假冒浙江兰花的产品,企图不当的利用兰花商标的商誉,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过多次查处;
经过对证据的整理,沃尔森于2010年12月1日以恶意抢注对该其提出反对申请,最近,国家商标局下发裁定,支持了沃尔森的的上述意见,对于“兰花”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沃尔森代理浙江兰花实业有限公司取得香港商标反对案件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