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商标行政诉讼立案所需文件
作者:何亚辉
作者:何亚辉
一、商标诉讼案件立案所需文件(国内客户):
1、原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原告组织机构代码证;
3、原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原告法定代表人职务证明文件;
5、委托代理书(委托书中必须载明商评委裁决号);
6、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7、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裁决及送达证据(原件);
8、行政起诉状。
二、商标行政诉讼立案所需文件(国外客户,包括港澳台):
1、原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原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原告法定代表人职务证明文件;
4、委托代理书(委托书中必须载明商评委裁决号);
5、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6、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裁决及送达证据(原件);
7、行政起诉状。
注:国外客户的商标诉讼立案,原告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代理委托书(中英文对照)必须经过公证认证,并且,将上述三项原件及认证文件经最高院指定的翻译机构翻译为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