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G ONE商标侵权
近段时间,凭借热档节目《中国有嘻哈》迅速走红的说唱歌手PG One陷入了商标侵权风波,被指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万磁王”商标作为自身代名词,并在商业合作中大量使用“万磁王”等字号,涉及商业盈利。
商业合作也涉嫌侵权
在PG One大火的同时,雅诗兰黛、麦当劳等知名企业纷纷与其合作,雅诗兰黛甚至在宣传文案中却大肆称PG One为万磁王。而在麦当劳的宣传推广中更是明目张胆,直接在海报明显处使用了“万磁王”的字号。
原有商标处于被撤销阶段
目前,“万磁王”商标正处于撤销审查阶段,虽然还没有正式公示无效,但是奇异公司仍然拥有其左右权,其他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否则视为侵权。
同时,部分“漫威粉”也采取了维权行动,向漫画版权方漫威、漫威母公司迪士尼及“万磁王”电影版权方20世纪福斯公司写邮件投诉侵权行为。目前两大公司均已作出回应,表示将积极进行相关调查。
以上是迪士尼公司的回应,有人觉得这两大公司太过苛刻,小编却觉得这种对于知识产权的维护行为值得我们所有人尊重,同样也呼吁所有人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综上,PG One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万磁王”商标作为自身代名词,并在商业合作中公然使用,已经涉及到盈利行为,并对原有商标造成削弱、混淆的影响,基本可以鉴定为侵权行为。
同时,建议各位在实际生活中,用于商业活动的字眼需谨慎选择处理,切勿踏入他人商标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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